******有限公司因建设单位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水朗工业路5号建设新厂,并在该厂址内建设1间工业CT室,拟将原许可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机械工业区的两台工业CT搬迁至工业CT室内使用。
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本项目工业CT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环评报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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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1****503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1-10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