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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公告

大石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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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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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3-10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2-00050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 草原、湿地、海洋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

( 一)查清实物量。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权登记、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 统、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分等定级、水资源公报、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全面掌握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在管理系统中形成实物量图层。

(二)核算价值量。配合国家和省收集交易价格、收益、成本等价格信号,结合基准地价、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等成果,依托国家及省全 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形成价格空间化成果,核 算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洋等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在管理系统中形成价值量图层。理清使用权状况。在地籍调查、确******居民海岛审批台账等成果基础上,理清使用权主体及其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价款等信息,在管理系统中形成产权图层。重点理清国有建设 用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大石桥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类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清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完成大石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全部工作,项目质检入库。(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地址: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7、******。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资源局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中路26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青花大街东三甲-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超 电  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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