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2022-2025年为近期,2026-2035年为远期。
规划范围: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围合四至边界范围:东至京九铁路以西铁西路、西至晋豫鲁铁路、南至黄河大堤管理线、北至百顺路,规划围合面积为1508.81公顷,其中建设面积为602.69公顷。
产业体系:
做大做强羽绒及服饰加工、能源化工优势主导产业,做精做优能源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壮大现代物流业产业,积极培育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健康等产业,加速发展相关现代服务业配套产业,构建“2+1+1”的产业体系。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通讯地址: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电商产业园7楼
联系人:田庆鑫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勘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s/1U8cVn_cIBU39mg8Sqwst0w?pwd=g0hx
提取码:g0h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及反馈意见后,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