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大清河(官屯至路公段)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石桥市大清河(官屯至路公段)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石桥市大清河(官屯至路公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营行审(2023)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项目法人为 ******事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上游起始于官屯大桥下,下游终止于路公桥,治理河长7.73千米。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4处,总长度1.66 千米,其中左岸1处,长度 0.495 千米,右岸3处,长度1.165 千米。对治理范围内河道进行平整,长度5.0千米。 2.2建设地点: 大石桥市 。 2.3招标范围:上游起始于官屯大桥下,下游终止于路公桥,治理河长7.73千米。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工程4处,总长度1.66 千米,其中左岸1处,长度 0.495 千米,右岸3处,长度1.165 千米。对治理范围内河道进行平整,长度5.0千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注:划分多个标段,应说明是否允许兼投兼中。如不兼中,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中标优选顺序。)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275天。 2.7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业绩。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对于省内企业应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2)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辽宁”、“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lt/zxpd/tzgg/************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5年 02 月 10 日08时00分~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 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06 日 10时0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6日10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改革局,办公电话******。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事务中心 地址: 大石桥市 联系人: 管军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兴隆台区东方托莱多 联系人:李菲菲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 (3)异议处理联系人:李菲菲 联系方式: ******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李菲菲 联系方式: ****** |